桃園(六福村)狒狒逃走事件全民關注,最終狒狒命喪槍下,悲劇收場;輿論撻伐,官員急忙鞠躬認錯,但是他們真的知道自己錯在哪嗎?

死了一隻狒狒之後:比認錯還重要的事—知道自己做錯什麼!

 

不是兩隻腳的都害怕

我的兩個孩子從小就對非我族類的生物感到恐懼,特別是昆蟲和爬蟲,別說是外型駭人蜘蛛、蜈蚣和各種蠕蟲,就連平日家庭中可見的蒼蠅、蚊子和螞蟻或是外型討喜的蝴蝶、蜜蜂和瓢蟲也都能讓他們尖叫竄逃。

我常笑他們只要看到不是用兩隻腳走路的動物都會害怕,愈多腳的愈怕!

蜘蛛的外型對小朋友來說是一個噩夢

因為小時候在鄉下由阿公阿嬤帶大,我媽是個標準的家庭主婦,在家中看到任何不該出現在家裡的小生物一律給予殲滅,無一例外;有了孫子之後,為了不讓金孫受驚害怕,消滅昆蟲的手段就更徹底了。

導至兩個小小孩在耳濡目染之下,當有小蟲出現在他眼前時,就會叫我「打死牠,打死牠!」(因為媽媽也已經躲到天邊去了,所以這個只能由爸爸執行,無一例外。)

生命應該都是平等的

在他們長大到進入校園學習可以做更深一層思維之後,我開始找機會對他們進行教育生命,我問孩子:那隻蟲在那邊進食、休憩並沒有干擾到我們,牠們什麼事都沒做,為什麼我們卻要去打死牠呢?

如果牠是小孩,以後牠媽媽是不是就看不到牠了;如果牠是爸爸媽媽,那牠的小孩要怎麼辦?

我的目的是要讓孩子能同理並接受一個觀念:世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你不能只是因為「不喜歡」某種生物就要傷害牠或是把它消滅掉,不論是對象是人、昆蟲、動物或是植物。

從那時候開始在家中看到小蟲,如果不是會立即傷害他們的蚊子、蒼蠅、蟑螂,我都盡量用驅趕的方式而不再趕盡殺絕

雖然什麼該死,什麼該活這其中界線對大人來說都還很模糊,要跟小孩子解釋清楚更是困難。

但我會盡力用故事書、繪本、影片來讓他們理解我要傳達的意思;至少現在他們已經可以接受這個想法,看到昆蟲或是其他的動物在身邊環繞也不再尖叫失控「打死牠,打死牠!」

狒狒逃走了,然後……

最近狒狒逃走中的新聞受到全民關注,各種迷因梗圖討論串接二連三好不熱鬧,整件事在這隻狒狒自由了十幾天之後竟然命喪槍下迎來高潮,引爆全民沸騰。

沸沸揚揚的狒狒事件

 本來我對這間新聞也只是吃瓜群眾的態度,直到看見新聞裡出現政府官員對死去狒狒鞠躬行禮的畫面,我在心中浮現一個個黑人問號,感覺似乎哪裡不太對勁。

對狒狒遺體鞠躬行禮?我滿滿的黑人問號

尊重生命和依法行事是一回事,就如同我想讓小孩子理解並做到的,身為人類我們不能因為不喜歡、不接受就使用相對強大的資源去傷害、摧毀任一種生命形式;何況,現在還有動物保護法的規範必須遵守。

但政府官員屈從輿論,在眾多媒體前列隊向一隻野生動物的遺體鞠躬行禮有沒有其必要性還是在演戲作秀又是另一回事!

官員列隊鞠躬?作秀?演戲?

辦公室的同事說,這些農業局的公務員,當初通過國家考試興奮的振臂高呼時,萬萬沒想到在職涯中會有一天要向一隻狒狒(的遺體)鞠躬。

我們不會知道這些政府人員當下的真實想法,不過根據我自己的理解,在亞洲國家的文化裡「彎腰行禮」通常是表示對他人敬重的一種鄭重禮節,一般會發生在下級對上級、晚輩對長輩、主人對來賓等。

在這個事件中,官員們這樣做的目的更有表示道歉、悔改和謝罪的意思,但是對象是廣大關注此事的人民還是這隻壯烈犧牲的狒狒,那就不得而知了。

假設是出於真心的「認錯」,那當然是值得鼓勵的作為,承認有過失才有讓事情更好的可能;但要讓錯誤事情不要一而再的發生,比認錯更重要的是要「知錯」。

認錯,更要「知錯」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中的知錯包含兩個層次,一個是認知到自己錯了的事實;一個是確實知道自己做錯什麼了。

要避免重蹈覆轍一錯在錯,兩個層次都必須都做到。

在有其他更完善的選擇之下,一條無辜的生命還是受到暴力對待而殞逝,這其中顯然有過失有錯誤。

因暴力而殞逝的生命凸顯人為的各種錯誤

官員是鞠躬認錯了,但是他們真的確實知道自己的過錯在哪嗎?

為什麼開槍?誰授意開槍?圍捕動物時使用獵槍是合法的嗎?現場這麼多人怎麼沒人第一時間發現狒狒受傷?還有最重要的這隻狒狒到底是從哪裡逃出來的?是合法飼養的嗎?

這些問題還沒釐清前,就先低頭認錯,潛台詞似乎是「好啦,好啦,我們已經認錯了,這樣可以了吧,再有什麼問題別又怪在我們身上。」

這就像是小孩子犯了錯,面對大人的質問,孩子在第一時間會先試圖解釋自己不是故意的,接著就是用蠻不在乎的口氣說「那我對不起總可以了吧」。

據說兩性相處發生爭吵時,如果有一方(通常是男方)說出「好好好,都是我的錯!」來試圖平息或逃避這場紛爭,只會讓另一方(通常是女方)更火大!

爭吵時,無心的認錯只會讓對方更火大

因為問題的癥結還沒有解開前,認錯的各種表現只會顯得毫無誠意,甚至是應付對方的無禮行為。

這讓我想到20多年前影壇大哥爆出婚外情,一句「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把全天下男人都拖下水,瞬間刷新社會大眾的三觀。

這話表露了大哥內心的真實心聲「我只是做了全天下男人都做的事,所以我沒錯!」他大動作的召開記者會公開認錯,但顯然沒有檢討跟反省所以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了!

我在10幾年的職涯中(不是婚姻!)也曾經犯過大大小小的過失,小至文件上錯漏字,大至造成幾萬元的營業額損失。

(延伸閱讀:經歷2個職場危機,讓我知道什麼是「帶人更要帶心」)

發現自己出錯的第一時間,總會本能的想掩飾遮蓋,但沉下心仔細思考就會明白還是光明正大的認錯才最好的做法。

我的運氣不錯,在歷程中碰到幾位不錯的主管或前輩,在知道我犯錯之後總會陪我把整件事情理清楚,找到最重要的那個環節;然後我就會知道要「不貳過」就要避免這些環節;經一事長一智,讓自己漸漸成長。

(延伸閱讀:與主管有效溝通:要從心開始!)

所以現在有晚輩因為出了點差錯,悄悄來問我該怎麼辦時,我都會建議他們「認錯」是第一步;再來是承擔責任,該被處罰就接受處罰,會被譴責就虛心接受譴責;最後就是從別人指出的過失清單加上自己深切的思考,想清楚事情的始未成因,思考未來要如何才能避免錯誤。

人類,請敬畏自然

有點扯遠了,再說回誤殺狒狒事件。

多年前曾帶孩子帶壽山動物園,對壽山的獼猴作亂事件也不陌生,去之前也多次提醒小孩要注意,當然園區也都有設立警語提醒遊客和野生動物保持距離。

不過還是有遊客將食物掛在嬰兒車把手上,引來獼猴群為搶食而將嬰兒車翻倒的事件,所幸嬰兒車裡的小貝比已經被父母抱起遠離現場。

獼猴體型不大但野性的力量出乎我們意料之外的驚人,眼見這一幕,遊客們驚呼連連,我腳邊的兩個小小孩也嚇到哭喊著要回家!

雖然生命的逝去是最不樂見的情況,但我們都不是當時在場的人,只能從有限的資訊去想像事件經過。

人類文明和充滿野性的自然世界彼此本就保持距離,在狒狒逃走的一開始政府單位也警告社會大眾要盡量遠離牠。

林務局在臉書上的呼籲

從這點出發,我認為如果不是出於「惡意」而(不管是實際開槍或是授意)殺害了狒狒,輿論也不用太過苛責各個相關人員,畢竟如果事情發展成狒狒傷人事件,那將是更大的遺憾。

將心比心,我想在狒狒出沒區域的住戶,至少不用再每天提心吊膽自己的孩子放學回家的路上會因為手上的零食而被野生動物無差別攻擊!

最該譴責的,也是現在最該查清楚了,應該是把狒狒帶離非洲家鄉來到這陌生異地,又沒盡好照顧看護責任的人(或單位)。

結語

在我多年的洗腦之下,兩個孩子現在在家裡不會再對著闖入的昆蟲尖叫著「打死牠」,而是先觀察看看「牠」是該消滅的害蟲,還是要被放生的可愛小動物。

最近更因為昆蟲擾西之類的自然教學頻道,願意去接觸不常見的昆蟲(家裡還養了雞母蟲要觀察牠蛻變成甲蟲的過程)或其他外型嚇人的物種(蛇、蜥蜴之類的爬蟲)也算是我們在生命教育這一部分初步取得了小小的成功。

與之同等重要的知錯、認錯和責任承擔等品德教育課題,也還需要我們大人在生活的各面向不斷的提點和引導。

「未經反省的人生是不值得活的(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蘇格拉底

傷害已經造成,狒狒已死不能復生,期待政府部門、動物園及其管理單位、動保團體及全體人民,都能從中學會不辯解不迴避直面問題的勇敢心態!

如果你有任何想法或是想知道什麼關於行政助理、學校工作的事,都歡迎在留言區留言;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對你有所幫助就把它分享出去吧!

更新:根據新聞報導,脫逃狒狒之死案情大轉彎,先前極力否認狒狒是自園區脫逃的六福村改口承認狒狒確實為園區所有;六福村於29日深夜發聲明稿向全國民眾致歉,也表示針對園區相關單位及主管會進行徹查及懲處。

倘若六福村確實在事件一開始就知曉該為逃脫的狒狒負責,只是一直裝傻硬ㄠ,那就再次證明「認錯」、「知錯」不管對個人、官員或是企業財團來說都是一項艱難的課題,一到難以跨越的鴻溝。

願狒狒安息,就讓我們靜待後續調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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